省级领导的出生地分布与异地任职
英语俗语常言道“一切政治都是地方政治。”就精英政治研究而言,“地方”可以具有两层不同含义:一是行使政治权力的辖区,二是行使权力者的地方背景。在当代中国,官员的出生地与任职地往往出于回避的需要而不一致,这一现象长期以来备受公众与学界关注。这通常涉及两个核心问题:官员的出生地与其任职辖区有多大程度的重合?不同地域出身的官员在国家领导层中又是如何分布的?
出生地与任职地构成省级领导层两个彼此有别却相互关联的地缘维度。考察二者是否重合、又在何处重合,有助于理解中国省级领导层的构成以及官员在全国范围内的流动。本文基于涵盖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省委常委班子现任全部348名成员的数据集,对这两个维度进行分析。首先按领导职务和省级行政区比较本地出生与非本地出生的政治精英。随后,本文将62名省级党政首长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党委书记与省级政府首长各31名,并以排名前列的省份和全国地图呈现其出生地分布。
本文重点分析这62名省级党政首长——作为每个省级行政区职位最高的两位领导人,他们可谓是未来中央领导人的后备梯队。随着中共二十一大临近,他们的地域构成因而不只是一个省级层面的故事,也为可能很快走向国家政治舞台中央的这一群体提供了线索。
异地任职
长期以来,中国的政治精英选拔有两项制度性安排:地域回避与跨地区干部交流。公务员回避规定中的地域回避条款针对地缘联系,限制政治精英在其出生地或与其有长期私人联系的地区任职。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则要求政治精英需在地区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机关之间交流任职,特别是某一位干部在同一地区或同一系统内任职较久之后。尽管两项制度各有侧重,官方解读明确指出,它们的共同目的在于限制地方主义的影响,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制约。
省委常委班子汇集多个权力层级的政治精英。按职务层级考察出生地模式,可以揭示出生地与任职地的重合程度如何随领导层级而变化。本文按职务由高到低,将这些省级领导分为四类:党委书记、省级政府首长、专职副书记和其他省委常委。
表1呈现不同职务领导人的出生地与任职地差异。在62名省级党政首长中,58人并非出生于任职地,仅4人出生于任职地。具体而言,31名党委书记中无一在本地出生;省级政府首长中本地出生者也仅4人,占12.9%。这4名本地出生者中,3人任职于少数民族自治区(广西、西藏和新疆),另1人任职于河南。历史比较使这一图景更加清晰:本地出生的省级党政首长人数持续下降,从2003年的18人(29%),降至2008年的15人(24.2%),再降至2010年的11人(17.7%)。此外,现任26名专职副书记中也无一在本地出生。总体而言,在88名省级政治精英(党委书记、省级政府首长和专职副书记)中,84人即95.5%并非出生于任职地。
这些数字表明,当前的干部人事安排发挥着将省级权力最高层与扎根本地的关系网络隔离开的作用。地域回避原则限制地方关系的影响,干部交流则使仕途晋升取决于由中央决定的任用和提拔。在一个向省级行政区下放一定程度治理权的政治体制中,这种模式尤为重要——否则,这些权力可能使政治精英更多回应地方利益相关方,而不是向北京的中央政府负责。
其余260名省委常委的构成只略显多样。其中,大多数206人(79.2%)仍非本地出生,32人(12.3%)为本地出生,其余人员的出生地未有记录。这与早期研究形成鲜明对比:相关研究曾报告,2003年省级副职政治精英中本地出生者占49.4%(237人中117人),2008年占43.5%(92人中40人)。尽管覆盖范围和抽样差异妨碍直接比较,这些发现仍可为理解当前本地出生成员比例之低提供历史背景。本地出生官员在省委常委中的稀少表明,这种地域任命回避已不再只针对省级“一把手”,而是延伸至整个省级高级领导层。其中含义清晰明确:这些政治精英虽在各省治理,但其政治责任以及最重要的仕途激励考量,依然归于北京的视角。
31个省级行政区省委常委的出生地构成
表2考察了地域分布,显示出生地与任职地的重合关系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的分布情况,并观察本地出生者是集中在少数地区,还是更广泛地分散于各地。每个省委常委班子中,非本地出生者都占多数,全国各地均呈现这一格局。不过,本地出生者的占比在各省级行政区之间仍有差异。黑龙江、安徽、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和甘肃等8个省委常委班子没有本地出生成员,另有16个省委常委班子恰有1名。合计来看,31个省级行政区中有24个(77%)已确认的本地出生省委常委不超过1名。
在分布的另一端,河南和新疆各有4名本地出生者;浙江和西藏各有3名;吉林、广西和青海各有2名。省委常委班子的规模为理解这些人数提供了重要背景:河南省的本地出生者占比最高,12名常委中有4名;其后依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名中有4名;浙江省,11名中有3名;西藏自治区,13名中有3名。
五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值得特别关注,因为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框架特别强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在这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非本地出生的省委常委仍均占多数,但本地出生者的相对占比高于其他省级行政区: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共60名省委常委,其中11名为本地出生,占18.3%;相比之下,其他省级行政区共288名省委常委,其中25名为本地出生,占8.7%。
然而,对这一差异应谨慎解读。中国当前民族政策的总体方向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而不是进一步扩大政治分权。因此,对于少数民族自治区相对较高的本地出生者占比,应审慎地将其理解为全国一体化体制内的一种分布格局:在这一体制下,各地区的特殊情况通过差异化行政安排予以回应,而不能据此认定某些地方在人事选任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省级党政首长出生地分布不均
省级党政首长的地缘回避,只是图景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他们出生地的分布。表3列出省级党政首长出生人数最多的7个省级行政区:山东以9人(14.5%)居首;辽宁和浙江各8人(12.9%),并列其后;江苏6人(9.7%);福建、河南和湖北各4人(6.5%)。62名省级党政首长中,共有43人(69.4%)出生于这7个省级行政区。仅山东、辽宁、浙江和江苏这前4个省级行政区就有31人,恰好占这一群体的一半。
省级党政首长的出生地明显集中在东部地区,这一现象与早期研究的结论总体一致,尽管不同研究的样本对应的时期和领导群体并不相同:2010年的一项分析发现,当时62名省级党政首长中有36人出生于6个省级行政区。其中,山东、浙江、江苏和安徽这4个东部省级行政区共计25人,占40.3%。2022年一项针对中共第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的研究同样发现,两届中央委员会的正式委员中,出生于东部省级行政区者分别占41.9%和42.6%,其中山东和江苏仍尤为突出。不过,当前排名并非由东部或沿海省级行政区包揽。河南和湖北均位于中国中部,各有4名省级党政首长。31个省级行政区中,共有20个省级行政区是现任省级党政首长的出生省份;另外11个没有,在图1中以灰色表示(见图1)。
这幅地图还表明,宽泛的区域标签可能掩盖相当大的内部差异。出生于华东地区的省级党政首长人数仍然最多。东北地区的集中主要由辽宁拉动:吉林有2名,黑龙江则没有。华南地区的代表性低得多,广东和广西各有1名,海南则没有。内陆省份的出生者最明显地分布在一条贯穿山西、河南、湖北和江西的中部走廊上。再向西,这一格局变得更为稀疏、分散:重庆、云南、西藏和新疆各有1名,其他几个西部和西北部省级行政区则无人入列。因此,出生地一方面集中于东部沿海,另一方面也散布于内陆,只是人数有限。
既有研究指出,可能塑造人事构成中地域出生模式的因素包括地方亚文化、历史遗产、教育体系、政治社会化、经济发展和个人影响力。考察这些因素,将有助于解释为何某些省级行政区在省级领导层的出生地分布中格外突出。
结语
梳理中国省级领导格局,可以看清一个核心模式:北京将省级党政首长派往其出生地省份之外任职;与此同时,来自东部沿海的精英占比明显偏高。政策重点与政治信任似乎正是在这里交汇:这些东部省份汇聚了中国大量先进制造业与科技创新资源,经济发展活跃、产业升级步伐较快,而这些正是当前领导层推动“新质生产力”的重心所在;另一方面,这一走廊的部分地区所具有的意义,也的确超出了省级治理和经济管理的范畴。
本内容源刊于中美聚焦(China-US 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