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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两学者荣获国家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港大两学者荣获国家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香港大学(港大) 教育学院陈嘉玉教授及法律学院副院长(研究及学院拓展)吴海杰教授,荣获国家教育部颁授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

陈嘉玉教授在教育科学研究界别获得著作论文三等奖,她的获奖论文A comprehensive AI policy education framework for university teaching and learning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收集香港各大学不同学科的学生和教师及员工的数据, 从而提出一个人工智能生态教育政策框架。 该框架包含教学、治理和运营,有助深入理解人工智能融入学术环境的影响,供持份者参考。

吴海杰教授在法律学界别获得普及读物奖,他溯阅解密文件,包括伦敦及香港的机密通讯档案,在获奖著作《噤若寒蝉:港英时代对媒体和言论的政治审查(1842 – 1997)》提出,香港的言论自由、司法独立并非源于英国的法治传统, 而是特定历史环境下英国对华政策的产物。

陈嘉玉教授表示:「我很荣幸获得这项殊荣,并衷心感谢国家教育部对这项研究的肯定。 人工智能既带来令人期待的机遇,也引发不少疑虑,而教育应积极参与塑造它的未来。 这项研究为院校提供框架,让院校更有信心迎接变革,使创新与信任、问责及有意义的学习并肩前行。」

吴海杰教授表示:「能够将以解密档案为基础的法律史研究成果转化为大众读物并获得肯定,令我十分欣慰。 法律与历史研究的核心都在于重事实、讲证据; 厘清过去的历史脉络,正是为了帮助我们洞察今日、启发未来。」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由国家教育部于1995年设立,旨在表彰内地高等院校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科研项目,随后也开放予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参加。 这是国家社会科学领域最具声望和影响力的奖项,彰显获奖者在高等教育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与学科发展的卓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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